關于生育的禁忌
1、懷孕時期,對于每日胎神位,忌動土、釘墻,搬家具等,否則有流產、早產、或胎兒肢體有畸形甚至發(fā)生殘疾。
2、懷孕四個月,不要與鄰近孩童玩耍,以致患病,被人“拜四眼”(被人指責)發(fā)生流產。
3、孕婦忌吃蟹,有橫生逆產之險。
4、孕婦忌在母家生產,否則于母家不利。
5、孕婦忌夜出或入廟,恐受邪侵。
6、生產時忌用力扭動身體否則有發(fā)生橫生逆產危險。
7、產后忌將污物潑在街上。
8、產女嬰后忌人談論生女,因自慚不安而成病。
9、產后忌生客入房,致嬰孩啼聲不止。
10、嬰兒滿月忌用月忌和劫殺之日舉行。